鉴于东汉至隋南北分裂达四百多年之久,民生困苦,国库空虚,故自开皇九年,杨坚统一天下后,即以富国为首要目标,轻徭薄赋以解民困,在确保国家赋税收入之同时,稳定民生。由于南北朝以来,户籍不清,税收不稳,于是杨坚开皇五年,即大索貌阅,并接纳尚书左仆射高颎之建议,推行输籍法,作全国性户口调查,增加国家税收,改善经济,尽扫魏晋南北朝以来隐瞒户籍之积弊,促成开皇之盛世。
隋初经历南北朝战乱,民生疲弊,故杨坚接纳司马苏威建议,罢盐、酒专卖及入市税,其后多次减税,减轻人民负担,促进国家农业生产,稳定经济发展。隋之富饶既非重敛于民,究其原因,与全国推行均田制有关。此举既可增加赋税,又可稳定经济发展,且南朝士族亦渐由衰弱至于消灭。均田制能顺利推行,对隋初经济发展收益甚大。
加上隋代以关中作为本位,关中粮食短缺,需依赖关东漕运接济,故杨坚于洛州等地设立常平仓等官仓,贮存关东运来粮食,布,建广通渠,便利关中漕运。又于民间设义仓,人民捐纳粮食以防凶年,一直用到唐朝初期。
实施改革,在地方行政方面,文帝鉴于魏晋南北朝政区划分毫无标准,地方行政混乱,支出庞大,杨坚遂于开皇三年,尽罢诸郡,实行州县二级制,使国家地方行政渐上轨道。诚如学者钱穆所言:开皇之治的成功,简化地方行政机构是一个基本因素。据统计隋初中央政府开支减省三分之二,地方政府之开支减省四分之三,全国于行政之经费,仅及南北朝时代开支三分一而已。故隋国库之丰积,不无原因。
此外,杨坚安定政治,关陇集团的支持功不可没。汉人如郑译、刘昉、高颎等名臣有助推动国策。杨坚亦因前朝酷刑甚多,影响民生,故命苏威等人编纂《开皇律》,修订刑律,订立国家刑法,使人民有法可守,又减省刑罚,死刑只设绞、斩二等,以示隋朝对民之宽大。
在澄清吏治方面,杨坚得国以来,励精图治,兼且天资刻薄,自不容贪污枉法之行为存在。杨坚命柳盛持节巡省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长吏赃污不称者二百余人,州县肃然。吏治之整肃,不仅上裕国库,下纾民困,隋初之隆盛,此亦为要因。
杨坚开了中国科举制度之先河,于开皇七年(587年)命各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在位期间,史称「开皇之治」。
政制改革文帝即位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发展经济、促进民族融合的措施:如改革中央官制,改地方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二级制;废除豪强士族垄断的选拔用人制度,规定六品以下官员由吏部选授,地方官员不得自用僚佐
制定开皇律《开皇律》共十二篇,其名为: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开皇律》定罪只五百条;此外死刑只分绞、斩二种,流放服刑不超过五年;杖刑分六十至一百共五等,民有枉屈得依次上诉至朝廷。
可见《开皇律》对百姓的压迫,比前代有所减轻,其亦多为后世立法所沿用。
文帝所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政治方面,首先是改良政治,改革制度。中央政制行五省(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六部(吏、礼、兵、刑、户、工)制;地方政制由州、郡、县三级改为州、县两级行政制。同时,又采用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寓兵于农,府兵在农时耕种、闲时练兵,轮番宿卫,或临时调遣。其次是废除魏晋南北朝以来维护世族豪门权益的九品中正制和门阀制度。任用官员不限门第,唯才是举,通过考试以取士。文帝本人又躬身节俭,整饬吏治,曾派人巡视河北五十二州,罢免贪官污吏二百余人,又裁汰地方冗员约十分之三。他还宽简刑法,删减前代的酷刑,制定隋律,使刑律简要,“以轻代重,化死为生”。
经济方面,仿北魏的均田制,实行均田法,定丁男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妇女则分露四十亩。又减免赋役,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如改成丁年龄为二十一岁,受田仍是十八岁,服役少三年。又改每岁三十日役为二十日,减调绢一匹(四丈)为二丈等。此外文帝下令重新编订户籍,以五家为保,五保为闾,四闾为族。开皇初有户三百六十余万,平陈得五十万,后增至八百七十万。为积谷防饥,故广设仓库,分官仓、义仓。官仓作粮食转运、储积用,义仓则备救济之需。文帝又致力建设,在原长安城东南营建新都大兴城;开凿广通渠,自大兴引渭水至潼关,以利关东漕运。
学术文化方面,文帝大力提倡文教,广求图书。他有鉴于长期战乱,官书散佚,所以下诏求天下之书,凡献一书缣一匹。经一、二年,图书大备,整理后凡得三万余卷。为广置人才,文帝又开科取土,并设秀才科,开后世科举制之先河,也促进了教育、文学的发展。为明全国教化,恢复华夏文化之正统,文帝下诏制订礼乐,以提升国家的文化素质。
军事方面,鉴于南北朝晚期,突厥藉强大的军事力量,不时侵扰北周、北齐。故隋立国后,隋文帝便派将兵攻打突厥,后来更采用离间分化策略,使突厥分为东西两部,彼此交战不已,隋则得以消除北顾之忧。
制度及标准
统一度量衡南北朝时,各国度量衡的标准不一,如北朝魏、齐一斗等于古二斗(古斗指王莽时所定的标准),一斤等于古二斤;北周则一斗比古斗仅大百分之六,一斤比古斤仅多二两;
南齐则一斗等于古一斗五升,一斤等于古一斤八两。长度方面,北朝一尺比古尺增二至三寸,南朝则增不到一寸。全国度量衡的不一致,给工商业发展带来很大不便。
隋一尺等于古尺一尺二寸八分,等于南朝的一尺二寸;
隋一斗等于古斗三斗;
隋一斤等于古三斤,并下令在全国推行。度量衡的统一对全国经济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统一货币开皇三年(583年),文帝下令铸造五铢钱,规定每千文重四斤二银两,作为全国通用货币,其它钱币则禁止流通改府兵制为古代兵制之一。隋代府兵制创立以后,规定三年一拣点以补充缺额,服役年岁为二十一至五十九岁。
府兵本身是免除课役,但军资、衣装、轻武器和上番赴役途中的粮食,则须自备。
凡出兵征防须由朝廷命将统率,调遣时必须持兵部所下之鱼符,经州刺史和折冲府将领勘合后,才得发兵。
战争结束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这样,将帅就不能拥兵自重。革府兵制。
行租庸调制隋开皇二年(582年),重颁均田令,自诸王以下至正七品的都督,受永业田从一百顷递减至四十顷,至于普通百姓,丁男一人受永业田二十亩、露田八十亩,奴婢亦同。另外又规定受田并承担赋役者,从十八岁提高到二十一岁,劳役从十一岁提高到十六岁,力役时间则从每年一个月减至二十天,而未被役的丁男可纳绢代替,称为「庸」。
户调绢从一匹(四丈)减为二丈。年满五十者,还可减免。这样隋初的赋役便比前代大为减轻。
史称隋文帝的统治为“开皇之治”。
正由于上述措施的推行,隋在文帝统治的最初二十多年间,政治清明,人口增加,府库充实,外患不生,社会呈现了一片繁荣,历史称为“开皇之治”。